2006年9月5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一版:精华新闻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女出纳“蚂蚁搬家”搬走百万公款
母亲的纵容、小姨的怂恿让她越陷越深
本报记者 仇健 通讯员 王纯 郭磊

  25岁的年轻女出纳洪某,采用“蚂蚁搬家”的方式,每天伪造单据把几千元公款放入自己腰包。在两年时间里,她竟侵吞了109.2万元,并将其中85万元供其母亲炒股。近日,温州市鹿城区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洪某提起公诉。
  
  KTV营业款日日遭侵蚀
  2006年2月,温州一家大型KTV的总经理柳某发现上报的营业额似乎比实际营业额少了不少,于是便派人对单据进行核对,结果发现每天包厢消费收入单据中,总有几份是伪造的,每天上交的营业款都比实际营业额少几千元。
  经排查分析,直接接触原始营业收入明细表与营业收入现金的年轻女出纳洪某浮出水面。2月19日,正在上班的洪某被警方抓获。据洪某交代,从2004年2月开始到她被捕前,她一共侵吞了公司100多万元资金,具体数额连她自己也记不清了。
  
  心理失衡侵吞公款
  是什么原因让一名年轻的女出纳侵占巨款?据了解,洪某家境一般,自己每月只有1200元的工资收入,而身边的一些朋友却家庭富裕、出手阔绰。在这样的对比刺激下,洪某心理不平衡了,而工作时接触的大笔现金又在不断诱惑着她,渐渐地,洪某开始不能把持自己。
  2004年2月,洪某把手伸向了单位的公款,第一个月就把2万多元收入囊中。见钱如此容易得手,洪某的胆子和胃口变得越来越大,每月侵吞的公款也逐渐上升到6万多元。

  母亲小姨贪钱不加阻止
  其实,洪某之所以走到今天,她的家人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洪某侵占的100多万公款里有85万是供其母亲炒股用的。洪某告诉检察官,母亲知道她是KTV的出纳,并且可能猜到她动用了单位的钱,只不过相互之间心照不宣,有时还向她伸手要钱。母亲的不闻不问对她来说无疑是一种纵容。
  洪某的小姨更是明着叫洪某从单位挪用公款以借给她作为生意周转资金,洪某便从侵占的公款里拿出47000元钱借给她,这笔钱至今尚未归还。
  据了解,洪某去年才订婚。其未婚夫称洪某平时也是个节俭的人,侵吞的公款除了供母亲炒股和借给小姨外,基本上都存在银行里。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洪某侵吞单位公款共计109.2万元。案发后,公安机关已追回24.5万元并发还给原主。